格力手机售后三包政策与执行要求
三包政策
(一)包退政策
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者修理。消费者要求换货时,可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。消费者要求退货时,可免费为消费者退货,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。(如通过格力商城或指定电商平台购买,消费者可享受自收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换。)
(二)包换政策
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消费者要求换货时,可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。
在三包有效期内,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,经两次修理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,可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。
(三)包修政策
1、移动电话机主机:三包有效期为一年,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扣除因修理占用、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。
2、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:充电器3个月。
(四)下列情况不属于包修范围:
1、未经厂家许可和授权,擅自拆卸和维修。
2、因浸液、摔坏等用户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损坏。
3、超过包修期。
4、包修凭证与产品型号不符或包修凭证被涂改。
5、使用中引起外壳或其他外部元件折损。
6、使用不正确的连接件。
7、因不正确的测试、保养、调试或其他变更引起的损坏。
8、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保修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