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力电器1.48亿元收购母公司资产
发布时间:2004-09-14

2004年09月14日06:21
上海证券报网络版

  格力电器(000651)今日公告称,公司与格力集团于2004年9月1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,格力集团将其拥有的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70%的股权,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75%的股权,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70%的股权,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80%的股权整体打包、一次性转让给格力电器。
  根据公告,转让总价款为14840.57万元,其中:凌达压缩机70%股权转让价为6253.14  万元,格力电工70%股权转让价为5350.57万元,格力新元80%股权转让价为3236.85万元,格力小家电75%股权转让价为0元。
  格力电器表示,凌达压缩机生产空调器的核心部件压缩机,经过整改该公司的产品已经符合公司的质量技术标准,可直接为公司配套;格力电工的产品漆包线可直接为凌达压缩机配套;格力新元的产品电子元器件可直接为公司与格力小家电配套;收购格力小家电可实现格力品牌的统一使用、监管、维护,有利于品牌的树立和管理,可利用公司的销售网络销售小家电产品,同时小家电产品也丰富了销售网络的产品,有利于销售网络的完善和发展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海证券报记者  何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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